廉洁视窗 | 腐败国际化与国际化反腐败

2022-06-02

腐败国际化与国际化反腐败

       ——简要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嘉能可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最大的锌金属生产商、第三大铜矿开采商以及最大的钴供应商,是上市公司中名符其实的矿业巨鳄。这家总部位于瑞士的企业5月份声称:预计将支付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0亿元与美国、英国和巴西三国政府达成和解,以结束这三个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司此前业务涉及贿赂和市场操纵腐败行为的调查。

这是最近一宗典型的腐败国际化案例。5月25日,英国指控嘉能可集团的子公司嘉能可英国能源公司,在喀麦隆、赤道几内亚、科特迪瓦、尼日利亚、南苏丹的石油业务中,涉嫌七起以营利为宗旨的行贿和腐败案件。经高层批准嘉能可代理商、职员向当地政府官员行贿超2,500万美元,以获得非洲当地的矿业与能源开采及贸易业务的优先权,伦敦法院将于6月21日对其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判决。与此同时,巴西联邦检察室指控嘉能可涉嫌腐败、行贿政府官员与国企高层。此外,美国也披露了嘉能可涉及的2起行贿和操纵市场案件,其中的行贿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年。今年以来,嘉能可也频频进入中国投资者的视线,3月份,“世界镍王”青山控股在伦敦金属交易所遭遇史无前例、匪夷所思的逼空,坊间猜测嘉能可极可能卷入其中。

腐败已经不再是局部问题,而是一种影响所有社会和经济的跨国现象,国际社会早有共识,腐败是对全球的挑战,几乎没有国家能够幸免。2003年底,在国际透明组织的长期努力推动下,制定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于2005年12月正式生效。2006年2月,我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得到加强,国际化反腐败工作得以全面而有序的推进。

该公约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此公约还明确所列犯罪不一定非要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害或者侵害。

我们福建紫金工程技术公司,紧随集团国际化的步伐,在海外众多的建设工程成立了项目管理部,派驻人员从事的是关键而敏感的工作岗位。此类作为政府公共部门以外的团体和个人,不能在国际化反腐败活动中置身事外,要严防出现对集团ESG绩效工作造成消极负面评价的任何事件或问题,必须谨记公平公正、依法尽责的办事原则,树牢防腐、拒腐、反腐的清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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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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