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建厅发布工程招投标流程新规定
——7.1起施行,三类情形,直接认定串标!
6月15日,福建省住建厅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本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实际,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起,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流程实施新规定。
1、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报备招标条件材料时,必须上传诚信承诺函,否则予以重点监管。新规附上了如下6个格式化承诺函,具体为(1)专家诚信承诺函;(2)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一);
(3)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格式二)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承诺函;(6)计价软件开发单位诚信承诺函。
2、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认定串标:(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附上承诺函示例: